奴僕捆鎖的靈 和 領受兒子名分的靈
羅馬書
8:15
Pdt. The Paw Liang
約翰·衛斯理(John
Wesley)注意到認識上帝的人的分別,“在生活中擁有上帝的靈的人” 與 ”沒有 上帝的靈的人” 之間的區別。他把人類生活分為三個階段:
1.自然生活(熟睡無知-自然)
在這個階段,人類的靈魂處於沉睡中,沒有屬靈的敏感性。無法分辨善與惡。人心愚昧,對上帝 的同在不敏感,也不知道聖潔,正如耶穌所說:“沒有聖潔,必不得見神。” 他們的靈魂睡著了,他們似乎感到安全。即使他們實際上處於生命的邊緣,他們也不會感到生活中缺少任何東西。
在這階段,也有那些受過教育並且有理性和自由選擇的人。這群人“心中雙盲”,因為他們只看到自己的智慧和善良。他們追求並享受世界上所有的樂趣,甚至可能擁有很多財產。在世界眼中,他們被稱為“快樂的人”。他們沉醉以罪惡和驕傲為榮,認為自己不像那些生活在毀滅中的暴力人民。認為自己也不是那些被抽象的宗教教義所矮化和迷惑的人。
2.生活在法律中(奴僕捆鎖和恐懼的靈 - 法律化)
上帝感動了那些在黑暗中熟睡的人的心。他們睜開了智慧的眼睛。矇蔽他們的心的窗簾一點一點 地播開,光開始照亮他們的心。他們看到上帝既充滿愛心又充滿憤怒的上帝。他們相信,一個至聖的上帝將會懲罰那些犯罪的人。
他們想擺脫罪的捆鎖。盡力而為,卻無奈無能爲力。他們嘗試得越多,似乎罪惡就把他們捆鎖得更緊了。當他們看到上帝律法的聖潔時,便感到無助,罪惡感恐懼。他們的心苦思索,“誰能救我脫離死亡的捆鎖?” 這是一幅畫,描繪了那些依靠法律化 的生活,背負沉重負擔卻無法脫離的人
。那些渴望愛,能力和自由,卻不斷被恐懼束縛和拘束的人。他們只能在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中找到自由。
3.生活在恩典中(領受兒子名分的靈 – 生活在恩典中)
靠著上帝的恩典生活的人的內心受到聖靈的帶領。就像保羅所說的那樣:“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,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阿爸!父!” 他們睜開眼睛,看到了一位慈愛與憐憫的上帝。那一刻,天上的光照亮了他們的靈魂。上帝命令光在他們心中發光,他
們面對耶穌基督,及關於上帝事物,上帝的愛和寬恕的深刻事物,看到了上帝愛的榮耀之光。當上帝之愛的光芒照亮我們的心時,我們開始看到並理解。我們看見什麼?看到耶穌承擔了我們的罪過。衪在十字架上背負著我們的罪過。上帝的羔羊帶走了我們所有的罪過。我們清楚地看到,上帝在基督裡,使世界與衪自己和好,成為代替我們的罪人。我們可以說:“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”
當我們到達這個階段時,我們的生活不再充滿遺憾和悲傷的感覺。恐懼的鎖銬被打破,天上的喜樂傾瀉而澆灌下來。上帝不是憤怒的法官,而是慈愛的父親。曾經被恐懼地獄之火所困住的生活,如今充斥著天堂的喜悅,成為天國的繼承人。死亡不再是令人恐懼的幽靈,因為這個世界只是我們的臨時住所。上帝已向我們提供了在天上的永恆居所。
“在哪裡有上帝的靈,那裡就有自由。” 不僅擺脫了罪惡感和恐懼感,但且擺脫了罪惡和恐懼本身。我們不再與罪惡作鬥爭,而是已經克服,不再戰鬥而是征服。我們死在罪惡之中,卻活在上帝之中。罪不再統治我們的生活,也不再統治我們的肉體。脫離罪惡而活,使我們成為公義虔誠的奴隸。
上帝的靈一直不斷在我們內心工作,去追求和實行使上帝喜悅的事情。聖靈用神的愛覆蓋我們的心,使我們能夠愛我們的鄰居,並淨化我們的心對世間事物和肉體與驕傲的熱愛。
思想:
讓我們反思一下:今天統治我們靈魂的是什麼? 是對上帝的愛嗎? 對恐懼上帝嗎? 還是我們完全漠不關心? 很多時候,我們不完全處於任何一個階段,可以介於法律和自然之間。 或者,在福音(恩典)等級與法律等級之間。 讓我們的心眼被上帝的恩典所啟發,讓我們的生活完全被上
帝的靈所充滿和領導。 活在恩典中,並始終追求討神喜悅的事物 - 作為神國度的繼承人生活。(PL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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